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务用车改革车辆
拍卖公告(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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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买人资格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规定报名参加竞买,但本市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除外。
二、参加竞买登记手续
(一)须提交竞买资料:1.身份证明。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如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还须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2.交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缴款人与竞买人须一致);3.已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务车拍卖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
(二)报名方式:携带上述三项竞买资料前往报名地址现场报名;
(三)网址、咨询电话
1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务车拍卖平台网址:http://ps.szzfcg.cn/
2、咨询电话: 0755-23968912、15818605807(9:30-17:30)。
3、监督电话:0755-28439042
(四)报名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迪高乐(DeCore)5号仓库(荔景北路与启三路交界处,深圳海关驻深圳出口加工区办事处加工贸易业务办理大厅旁)
(五)报名时间:自2014年12月17日起至2014年12月23日,办公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755-23968912、15818605807。
特别提示:1、本期拍卖的均为深圳车牌的车辆,拍卖成交后,拍卖机构仅办理车辆资料交接,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深圳市内机动车转移登记时,买受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即深圳户籍居民提供深圳市居民身份证、非深户的提供已办理的深圳市居住证并且有效期长于拍卖成交月份两个月以上、单位提供住址为深圳市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2、买受人拍卖成交后,需要办理车辆转籍(市外)的,按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相关要求办理,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拍卖机构只负责办理该车辆的提档手续。
3、签署《竞买人承诺书》是完成报名手续的一个重要环节之一。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均需在现场签署《竞买人承诺书》。
  三、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金额:每个标的须缴纳10000元竞买保证金,同一竞买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的竞买,须交付相应的竞买保证金。
(二)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开户名:广东保利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户银行:深圳工商银行八卦岭支行;账号:4000020819200372431)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在2014年12月23日下午5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四)凡是缴纳保证金的,竞买保证金付款账户应是竞买人名下银行账户。
(五)拍卖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其他费用,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及提车以后,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按原账号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标的展示
展示日期:自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23日共7天,展示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
标的展示场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迪高乐(DeCore)5号仓库(荔景北路与启三路交界处,深圳海关驻深圳出口加工区办事处加工贸易业务办理大厅旁)
特别提示:所有车辆按现状展示、拍卖及移交。竞买人须自行向工作人员查询了解标的物证件、登记、保险、车辆审验(年审、绿标)等情况,并自行查验标的物的外观、质量及车辆维修、保养、事故、有无改装等情况。现场工作人员告知或提供资料,并不意味着拍卖人对告知及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承担任何保证责任,竞买人仍有义务对其了解及核查的情况自行负责,并承担任何现场提供资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风险。
五、拍卖方式
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式拍卖,价高者得)。
六、起拍价格  
详见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务车拍卖平台( http://ps.szzfcg.cn/)中《深圳市坪山新区第2期公车拍卖车辆明细表》。
七、竞价幅度
拍卖的车改车辆起拍价格在10000元以下的,每次竞拍增价幅度不低于500元;起拍价格在10000元以上的50000元以下的,每次竞拍增价幅度不低于1000元;起拍价格在50000元以上的100000元以下的,每次竞拍增价幅度不低于2000元;起拍价格在100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的,每次竞拍增价幅度不低于3000元;起拍价格在150000元以上的,每次竞拍增价幅度不低于5000元。增价幅度中的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八、买受人须向拍卖机构支付的拍卖佣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向拍卖机构支付的拍卖佣金为成交价款的5%,买受人须向拍卖机构支付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为成交价款的3.36%(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执行),如有变更,以最新政策执行。
九、签订成交确认及缴款
(一)办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33号金运世纪大厦12D、E。
(二)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咨询电话:0755-23968912、23968222-8223。
(三) 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前往上述办理地址办理车辆成交确认手续,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全额支付①成交价款;②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5%);③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成交价款的3.36%)。买受人可通过银行转账(缴款人与竞买人须一致)。 
(四)办理成交确认手续须携带前述竞买资料1、2项原件验证,买受人须签名或盖章;买受人为单位的,如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需携带公章办理。
(五)拍卖成交价款具体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六)拍卖佣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具体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特别说明:1、《深圳市坪山新区第2期公车拍卖车辆明细表》中“黄绿标到期时间”显示绿标过期的,成交后由拍卖机构办理黄绿标检测,若检测结果为黄标,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款项按原账号原额无息退还。若检测结果为绿标,则买受人需支付黄绿标检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票据为准)。
 
       十、车辆过户
买受人在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并缴纳所有款项后方可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资料及车辆移交后,车辆资料的保管、遗失及车辆的保管、损坏、灭失及交通事故等责任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成交车辆所附属的原商业保险、交强险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保险批单的变更手续,费用由买受人自理。车辆保险单过期的由买受人凭新的行驶证自行重新购买保险。
十一、提车
拍卖机构确认买受人缴纳所有款项后,拍卖机构将及时通知买受人提车及交接相关资料,买受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携带身份证明、《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资料提车。买受人延迟提车的,车辆损坏,灭失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风险提示
1、因买受人转入地实行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等导致无法办理转移登记(转入)的,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不予退还,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买受人符合办理深圳市内机动车转移登记条件的可依法办理。
2、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竞买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了标的物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十三、其他事项
(一)竞买须知、授权委托书(样式)、竞买人承诺书等资料请登录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务车拍卖平台(http://ps.szzfcg.cn/)查询。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实施方案》(深坪发财〔2014〕433号)执行。
(三)本期拍卖会流拍标的车辆将于拍卖会结束当日公布在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务车拍卖平台(http://ps.szzfcg.cn/),并于2014年12月26日下午2:00在上述拍卖平台降价后再次公开拍卖2014年12月25日拍卖会流拍标的。
 
                                                                 广东保利拍卖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0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