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PSJY2023189883

        

根据《坪山区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 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0〕2 号)等有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 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的交易方式对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东城环路悦都会华庭出租(发包)项目的集体物业引进承租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承租人报名参加。
一、租赁物业概况
1.资产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与新合路交汇处西南侧
2.租赁物业交易面积:租赁物业交易面积共32233.46㎡(以物业实际测绘面积为准,不含首层归属开发商的2770.96平方米)。其中,商铺面积32233.46㎡。(租赁物业中16337.93平方米属于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资产,租赁物业中15895.53平方米属于深圳市泰富华悦都会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共同招租经营
3.房产证情况可办理房产证,尚未办理物业按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无任何异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深规工许PS-2017-0003号) ;主体消防:有(喷淋、消火栓、防火卷帘门、防排烟、消防水泵、消防排烟风机、消防补风风机、加压送风机等设备均按图纸施工完成,并完成一次消防报批验收合格,消防监控室设施设备安装完成)
4.出租用途:商业(实际经营项目必须包含:餐饮、生活超市)
5.租赁年限:15年(具体合同起始时间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6.免租期:18个月(不含在租赁期限内,具体时间以实际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7.招租底价及递增:人民币1224871.48元/月(税费承担方:出租方),租赁期第四年递增8%,后每三年递增一次,递增8%,即每月租金如下:第一至三年,每月租金1224871.48元;第四至六年,每月租金1322861.20元;第七至九年,每月租金1428690.10元;第十至十二年,每月租金1542985.30元;第十三至十五年,每月租金1666424.12元
8.其他费用:如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基金、停车场收费等另行与物业公司约定
9.物业是否空置:
10.移交物业给成交人日期: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
11.电梯情况:商业共有16台电梯,其中垂直客梯4台、货梯2台已安装,另有10台扶梯;变压器情况:提供5#、6#2台1600KVA*2用于1至4层商业,7#、8#2台800KVA*2用于中央空调系统的四台变压器,总容量4800KVA
12.履约保证金:300万
二、承租后实际经营业态要求:鼓励发展类、允许发展类
根据《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详见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官网“办事指南”内的“集体三资交易”。
三、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交易公告发布之日以前,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意向承租方需有1个以上正在经营单体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含本数)的集中商业案例,且提供的案例中至少有一个连续经营3年以上(从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提供有效期内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自交易公告发布之日起近3年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或报告加盖公章”
5.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诺书,承诺以下事项:
①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及其代理机构对资质和运营项目进行审查。
②接受出租方租赁房屋交付标准,以现状交付。
③在租赁期内该租赁房屋仅限于经营综合性商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且实际经营项目必须包含餐饮、生活超市等。
④承租方因经营需求为租赁房屋成立项目公司或商业管理公司,该公司必须为承租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且必须配备足够运营人员。
⑤本项目须由承租方直营,或由承租方因经营租赁房屋需要所成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直营。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整体转租、转借、转让,或以承包、合作等任何方式使其他第三方拥有实际控制权。
⑥承租方自行对租赁房屋内部进行精装修和消防报建,精装修标准不低于1800元/平方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⑦承租方在包括但不限于营销、招商、公共关系等工作所引起的纠纷,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6.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提供非联合体承租的承诺书
7.承租后实际经营业态符合“鼓励发展类、允许发展类”,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20235279:002023659:00,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意向承租人可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进行产业准入核查及准备应答文件;
1. 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3000000(大写:叁佰万元整)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90200178466680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坂田支行
2. 备注:1.填写备注时必须注明:“PSJY2023189883交易保证金”;2.以个人名义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本人;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应答无效。
3. 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产业准入承诺书(详见附件)、环保批文(涉及环评企业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有)等资料进行产业准入核查。
产业准入核查联系人:刘工,电话:0755-84637006
4. 备注:所有资料须盖公章或按指模发送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箱(wangli1@szpsq.gov.cn),邮件主题处填写:(意向承租人名称)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东城环路悦都会华庭出租(发包)(项目编号:PSJY2023189883的产业核查资料。未按要求进行产业准入核查的,视为应答无效。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① 递交应答文件开始时间为:20236 69:30
②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6 610:00
③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A1214) ;  
④ 逾期送达(以北京时间为准)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⑤ 谈判时间:20236610:00,请意向承租人代表参加谈判。
五、澄清事项
意向承租人认为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请于202365日9:00前将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传真须电话确认。交易集团将在谈判3日前统一答复。
六、质疑事项
意向承租人认为谈判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202356日9:00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七、流标处理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公告期满,无意向承租人报名的,延长公告期一次;
3.公告期满,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的,交易集团将招租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股份合作公司该意向承租人直接签订租赁合同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意向承租人递交的应答文件报价
八、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报名前,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项目情况以及周围环境,无论意向承租人是否查看标的,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均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同标的物现状,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
现场踏勘联系人:袁志威/李先生 ,联系电话:13510201332/13543333158     
九、交易服务费
1. 交易服务费按照《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资产租赁和土地合作开发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1〕100 号)要求收取,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交易服务费

收费
对象
业务情形
收费标准(人民币)
承租方或招租方
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且采用协议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的项目:1.交易对象为原承租人;2.在交易信息正式发布前招租方已经市、区级政府或市、区国资部门、集资部门确定承租方的(提供证明资料)
3000 元
其他方式
按首年月租金*50%或
租赁期内总租金1%
(孰低原则)收取
备注
单宗项目最高收费 99 万元

2. 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按照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
十、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服务费将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保证金转给招租人:
1.意向承租人在截止递交应答文件时间后撤销应答文件;
2.与其他意向承租人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成交人提供虚假情况被质疑投诉,质疑投诉成立的;
4.成交人在项目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5.成交人未按交易公告要求足额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坪山区股份合作公司物业租赁管理办法》(深坪国资规〔2020〕2 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交易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房地产证情况,意向承租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房地产证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人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人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人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人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招租人。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招租人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招租人。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人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人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
10.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的2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招租人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2.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集体企业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十二、本交易公告中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三、联系方式
招租人: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
联系人:袁志威         联系电话:13510201332    
交易组织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5-89314494

附件: 悦都会竞争性谈判文件及产业准入承诺书.rar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2023年05月26日

 
 

项目公告相关链接

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东城环路悦都会华庭出租(发包)交易公告 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东城环路悦都会华庭出租(发包)交易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