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坪山大队单一来源

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坪山大队“交通疏导员服务”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交通疏导员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90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
提升坪山新区辖区道路交通精神文明建设指数,在指定政府门口等八个岗位的交通指挥、交通疏导、行人管理及与此三项工作相关的辅助性交通管理工作等,巩固工作成效,结合队伍目前人力状况,拟采购65人规模的交通疏导员服务项目。
【用途】
用于重点区域辅助交警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
【数量】
1为期3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金额90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
在坪山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具有较完善的管理体制、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并对坪山新区辖区道路交通等状况有一定的了解,能长期与新区公安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关系。同时,要确保交通疏导员在交通疏导执勤过程中遇到暴力阻挠时,必须能及时组织数百人规模的安全保障队伍快速赶赴事发现场。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坪山新区保安服务公司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该服务具有特殊性,要求服务承包方为公安机关下属的合法保安服务企业,在坪山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较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并对坪山新区辖区道路交通状况有一定的了解,要确保交通疏导员在交通疏导执勤过程中遇到暴力阻挠时,必须能及时组织数百人规模的安全保障队伍快速赶赴事发现场。能长期与新区公安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关系。我单位通过调研得知,深圳市坪山新区保安服务公司是坪山新区唯一局属注册保安服务企业,该公司具备较好的资质和服务保障能力,较好地满足了交通疏导员服务项目所需要的要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项“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且只有唯一供应商的,可以适用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深圳市坪山新区保安服务公司采购该交通疏导员服务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1月22日起至2017年2月3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坪山大队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梓明路2号
联系电话:89999822 传真:89999626
采购主管部门: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333号
联系电话:28318933              传真:84622671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财政管理科和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