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通用设备类产品非协议采购商品采购流程的通知

深坪发财〔2010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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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新区各采购单位:

为进一步简化简化通用设备类产品非协议采购商品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关于2010年度坪山新区通用设备实行协议采购的通知》(深坪发财〔2010432号)业务办理流程要求(三)中“若需购买本轮协议采购品牌中的非基本配置产品或协议采购范围外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时,必须报经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审核同意,按询价或谈判方式采购。”调整为“若需购买本轮协议采购品牌中的非基本配置产品或协议采购范围外的产品品牌或型号时,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的,按询价采购,10万元以上(含10万)的,按公开招标采购。”

    特此通知。

 

 

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