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新区各采购单位:
为实现市区政府采购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新区政府采购效率,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现对坪山新区图书实行协议采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以及单位事业收入等)购买单项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图书的,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图书类项目中的外文图书、电子图书、教材及配套教学辅助用书、中外文期刊不在本项目采购范围内。中小学教材属于集中采购范围,但不在本项目采购范围内。
二、适用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我区下一轮图书协议采购通知公布之日截止。
三、协议采购供应商
坪山新区图书协议供应商完全参照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相应协议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并按照《关于办理深圳市坪山新区2010年度图书协议采购供货协议的通知》要求,依据相应中标供应商在新区的报名情况确定。
四、业务办理流程及要求
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图书时,无需编制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和网上申报,直接向其选择的协议供应商购买,签订图书购销合同,并交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图书政府采购价格根据图书定价,按协议供应商承诺的优惠折扣执行。
对于单项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采购项目,在协议供应商范围内按询价采购低价中标的方式执行。
五、付款方式
货款支付按深圳市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有关规定办理。
六、信息发布
各协议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优惠率及相关的联系人和电话等)将在“坪山新区政府采购网”(http://ps.szzfcg.cn/)上公布,采购单位可随时上网查询。
七、监督投诉
坪山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政府采购经办人和供应商有违规违约行为,可向上述部门投诉,投诉电话:84622663。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坪山新区2010年度图书协议采购供应商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四日